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(闵行区)

2023-11-10


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

2022-2023年度)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、中职校:

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全面推进依法治教、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(中小学)>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创建指南》)及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(中小学)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法〔2023〕3号)的要求,市教委决定开展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(2022-2023年度)评选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全区范围内中小学校(中职校)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本轮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工作重点突出引领性、创新性、实效性,聚焦是否具有显著影响、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,旨在推动本市依法治校工作,进一步提升本市中小学依法治理水平。

根据教育部“分类、分批、分省、分层”的创建工作安排,秉持“分批创建、分批评估、逐年推进、选特选优”的工作原则,本轮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申报工作以2年为1个周期,分3批开展,2022-2023年度为第1个周期。各中小学对照《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》(附件3),在学校基本实现全面达标的情况下,向教育局提交申报表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学校申报。各中小学(中职校)根据创建工作安排,对照《创建指南》完成自评报告,并填写《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(2022-2023年度)推荐表》(附件2),10月30日下班前提交至区教育局法制科钱素娟邮箱。

(二)区级评审。区教育局对照《创建指南》,对申报学校进行申报材料评审、学校现场评估的基础上,优选出推荐候选学校名单,并于2023年11月10日前在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。

(三)市级认定。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于2023年12月31日前组织专家,通过材料审核、座谈交流、专家评议等方式开展评选认定工作,形成综合评审意见,确定若干所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(2022-2023年度)。在市教委网站公示无异议后,由市教委发文授予“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(2022-2023年度)”称号,并授牌。

(四)推荐申报。根据教育部要求,市教委在获评“上海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(2022-2023年度)”的学校中择优推荐申报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。

经盖章的申报表(一式三份)请11月1日前送(寄)至闵行区七莘路400号1号楼104室。

联系人:钱素娟           电话64983660*1165

 

 

 

闵行区教育局

    2023年10月26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关注我们
数据加载中请稍后

数据加载中,请稍后...